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内容,保证真实有效,加盖公章后,传真至大会组委会。参展企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用电汇或交至组委会,并将汇款底单回传,否则展位不予保留。发票开会时财务组统一开取。
展位分配原则: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分配。
展览会在举办期间不得有如下行为:
1、展览会现场非宗教场所,禁止举办违反国家规定的相关活动;
2、参展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不经营假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,参展展品符合法律法规;否则后果自负,并承担全部相关责任;食品行业企业必须拥有卫生许可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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